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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14/2007 暗恋东晋
魏晋往事已成烟云,而那些风华女子,在历史上留下的,不过是冠冕堂皇的一些诗词。若有闲,且拨开红尘青苔,听一段东晋时代的,如水暗恋。
山阴道上桂花初,王谢风流荡晋书。 献之这样给我描述他记忆里的山阴道:“山川自相映发,使人应接不暇,若秋冬之际,尤难为怀。” 说完,他看我一眼,我看他一眼,然后各自深深叹口气。 我不知道他在叹什么,我只叹,我这一生再也没有机会和他并马奔驰山阴道了。 献之那时候很年轻,却已名动天下。有个非常会写字的爸爸和六个很会写字的哥哥,想脱颖而出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,但他做到了,然后祸福一夕而至。 新安公主看上了他的字,又看上了他的人,非要娶他做驸马,虽然他和郗家姐姐伉俪情深,可也没办法,士族上面还有王族,官大一级压死人。 于是他又成了孤家寡人,净身沐浴,等着被打上皇家的烙印,变成公主的私家藏品。 “其实猪比我幸福多了,不过就是挨一刀。”献之有一次喝多了家酿的米酒,这样跟我说。 “郗家姐姐一定很伤心。”我同情她。虽然她曾经是我最大的假想敌,但现在,献之在我身边,哪怕心里记挂的是她,哪怕再过几天连身体也属于另一个她,但现在,他陪我在谈天。 我是谢家的女儿,父亲不管事,我从小亲近叔叔,他叫谢安,给我起的名字是道韫。王谢世交,我们晋人原没有那么多劳什子礼法,时局又动荡,加上父亲又宠我,所以我可以偷偷溜到王家花园里,和献之在一起。 他只当我是谈得来的妹子。自小我那些精灵古怪的事就在世族里流传,最出名的是咏雪那一出吧,他自然也听过,所以待我比旁人有些不同。有点宠溺有点欣赏,还有几分坦白。 我心里很明白。 情窦初开,我渐渐爱上献之。可是长辈公事太忙,忙着料理王族叛乱,又要平定外敌入侵,还要考虑收复中原,没时间管儿女的婚配之事,不过,我也不着急,等大到不中留的时候,自然有人会为我做主。 谁知道他突然娶了郗家姐姐,而且还相处甚欢,结婚以后夫唱妇随地来谢家找我去清谈。哼,有什么好谈的,再也不稀罕你了,惊才绝色的谢道韫,难道嫁不到更好的人? 可是慢慢地我发现,旁人再好,也抵不过献之在我心中的份量。他斯文俊雅可又英姿勃勃,那股子倜傥风流,看遍了世家子弟也没人能比。 这是个什么样的乱世?吃药的吃药,抹粉的抹粉,皇帝是白痴,朝中几大巨头像乌眼鸡似地争权夺利,一帮名流们都放浪形骸。只有献之是好人。虽然我还没来得及长大,他就娶了别人。 从此我按下心思,闭门读书。直到有一天,他满嘴酒气,一瘸一拐地在后花园里用石头砸我的窗户,把我砸了下来。 “我休了道茂”,他第一句话这样跟我说。 不要觉得我心头狂喜就是品德不好、幸灾乐祸,我又没充狐媚子去要求他休妻再娶,老天爷要往我身上砸馅饼,躲不开难道也是罪过? 他再开口,就把馅饼变成了陨石:“新安公主看中了我。” 然后他满头冷汗地昏倒在我家花园里,我一看,他整只脚都烧糊了。 “献之——”刚尖叫了一声,随即我就捂住了自己的嘴。叫什么,难道希望全族人都知道我谢道韫私会男人不成?这叫声像极了我爹身边那些莺莺燕燕。 叫来贴身小婢,拼命地拖,才算把他拖回我的闺房。 喝了两碗解酒汤以后,也不知道他是从昏迷中还是从沉睡中,醒了。 “道韫,我用火烧烂了自己的脚,这样是不是就不用去做驸马?”他问我。满脸胡碴,满脸期望。 我没好气:“你应该烧烂的是这张小白脸。” 天底下哪有这样傻的人,以为随便拐个腿就可以逃避现实。真有勇气的话,应该据理力争,和郗氏姐姐同生共死才对。最近东海郡就出了这样一件事,有个叫梁山伯的庶族男子爱上了祝家的士族小姐,因为家人不同意他们成婚,索性双双化蝶而去,比起这两位来,我还真替献之脸红。 可是在我们这样的人家里,谁的身体又只属于自己呢? 献之也只是不想他的父母兄弟,都因此而招至什么祸患吧。前车之鉴有的是,可又不想束手待缚,这样的无奈,唉。 吹吹打打地,献之娶了新安公主,也不错,她还不算刁蛮,看得出,也是真喜欢献之的。 我渐渐地对爱情死了心,这种年代,有场自由恋爱不容易,就算献之没爱上我,我也曾经享受过爱别人的快乐。不像那帮表姐妹们,都是盲婚盲嫁,以为天下的男人都和自家那个是一样的。 其实也好,没比较也就没区别,过得都挺安生,倒不像我整天黯然失魂。 可是有一天,叔叔忽然来问我:“把你许给王家可好?” 我有些头疼,虽然说按身份地位,王家确实最合适,可是要天天见到献之,我怕管不住自己,死灰复燃。未嫁时暗恋没什么,有了自家夫君,再看着别人的流口水,这可要丢谢家人的。 于是我说:“叔父,换户人家吧。还有桓大将军家呢。” 叔父愤愤:“你是中原诗礼世家的女儿,怎么嫁给那样人家?”他换一副面孔,“再说,我和逸少一块喝酒的时候都说好了,做儿女亲家的。” 行,看他平时那么疼我,王家就王家吧,反过来想,也没那么坏,至少保证夫家有个谈得来的朋友。 于是,又吹吹打打地,我嫁了王凝之,献之的二哥。 也很奇怪的,老大老二都还没成婚,底下弟弟倒娶了两回了。 听说叔叔为我择婿的时候,倒是在这两兄弟之间挑了又挑,开始是老大徽之比较占上风,后来听说他做事没头没尾,怕他始终乱弃,因此反而老二胜出。 “他禀性忠厚,文才也好,肯定和道韫合得来。”叔叔拍着胸膛向父亲保证。我坐在花轿里,光用耳朵听都能感觉到他是真的为我好。 但事实往往相反,哪怕他是谢安,在男女这件事情上,也会走眼。 虽然淑女不可以说粗话,但我还是觉得,王凝之真是垃圾。不晓得是不是因为我心里始终装着献之,怎么看他都不顺眼——忠厚是傻出来的,字写得好是因为那是家传手艺,不学不成,最可恨的是他信道教,还天天关在房间里炼药,从早呛到晚,乐此不疲。 我懒得搭理他,只在公婆面前走动。他们倒是神仙眷侣,一对风流人物。 回了娘家,忍不住抱怨:“不意天壤之中,竟有王郎。”
叔父觉得亏欠我,只讷讷不出声。我倒觉得不好意思,收了嘴。关他什么事,只是我自己运气不好,没能嫁到意中人。 自然不能不提到献之。他现在沉闷了许多,锋芒悉数收起。有一次和朋友谈诗文,说着说着就心不在焉,支唔作答,被批得人仰马翻也没反应,恰好我从帐后经过,听得满心伤怀。 献之献之,想从前你文思精绝,不肯示弱,怎么落到今天这一步。 这件事后来也被多嘴的婢女们传出去,说谢道韫搬张凳子往帘后一坐,长舌如枪,硬是帮小叔子扳回了这一阵,未了赞叹句,才女结婚了还是才女。 其实不过是见不得他萎靡不振,怒其不争。怎么说,献之也是我爱过的男人。 日子就是这样,过过过,也就是几十年。 新安公主对献之过了一两年也就宠减恩退了。男女之间其实就是这回事,不好好相处就没感情,叫一个公主上赶着热脸贴冷屁股,不多久也就没耐心了。生了个女儿后,公主索性搬回自家去住,献之也没挽留。借口无子,又讨了妾,半真半假地打情骂俏,接她回来的时候说什么“桃叶复桃叶,我自迎接汝。” 我老了,没有年少时那股子咬牙切齿的力气,不然,还不得咬碎银牙。 娶了桃叶,也没生出儿子。还是只得个女儿,取名叫神爱,当她如珍似宝,什么都教。从窗子的棂格里,常常可以看见后花园里那一棵老柳树下,石桌上满地眉似的落叶,他手执杯酒,指指点点,女孩儿黄衫青丝,绕着献之转。恍惚间,情景十分眼熟。 从前,我与献之也在同样的位置坐过,他喝酒,我读书,不知道他还记得否?我这一辈子是不会忘的。 神爱八岁的时候,献之去了。医生说他从前灸足落下了后遗症,乱服药,精神又不好,身体已经被掏空。 他走的时候,我在跟前。 “献之,我会替你看护神爱的,你好好去吧。”因为大家都在,我不能哭,着实也没什么好哭的,这男人活着或者死去,其实没什么区别,他一直都住在我心里。 还像十六岁那年一样,他看着我:“没有什么事情放不下的。” 想了想,再补充一句:“只是休道茂的事,我耿耿于怀。” 大家都愕然,我却一点也不吃惊。他揣了一辈子的心事,早一刻也不能说,晚了就谁也听不得了。 我捏捏他的手,表示明白。着实是不知说啥好,换哪个女人在给自己爱人送终的时候,还听着他惦念别人,都无话可说,纵是才女。 献之想再说什么,看我一眼,目光渐渐暗淡。去了。 我想献之,慢慢地也是明白了我的感情的。只是他这辈子已经被毁得体无完肤,不晓得还有什么可以剩给我的,索性都泼洒了。 女儿教大了。我把全部的力气都用在她身上,自然慧名远播。结果晋安帝派人上门求亲,自是一求就准。献之这一生,真有意思。做了皇帝的女婿还不够,又做了皇帝的丈人。 这就是我和你说的,东晋年间一段极平淡的爱情故事。等到当事人都故去,可能就什么痕迹也消散了。赫赫的王谢世家,功绩无数,谁会平白来在史书上写一笔淡如水的暗恋。就算有人想在只字片言间追索出什么蛛丝马迹,也不可能知道,我十六岁那年,献之曾用手沾着酒,在后院的石桌上写下过两行字:山阴道上桂花初,王谢风流荡晋书。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: http://carrotyuyehoo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CC70F09E9E19B5A1!634.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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